糖心vlog-糖心vlog官方最全网红基地

阳光家缘
糖心vlog 关于继续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
来源: 本网 发布时间:2026-01-15 10:16 浏览次数:- [字体:]

  “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”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。为落实上级要求,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减少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,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,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,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,现就继续开展物业服务集中整治、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公告如下: 

  一、整治范围

  本市辖区范围内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。

  二、整治时间

  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物业服务集中整治,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
  三、整治内容

  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可反映本小区存在的以下具体问题线索:

  (一)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。重点整治: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;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;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。

  (二)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。重点整治: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,管理不规范;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;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;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。

  (三)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。重点整治:住宅电梯故障频发,运行状况差,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,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。

  (四)其他问题。重点整治: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,如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不规范、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、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、违法挪用或侵占维修资金等;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
  四、问题线索受理方式

  受理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83636025(征集物业问题线索)

         83126490(局信访咨询)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府前路3号

  受理单位:越秀区房管局

  联系电话:83178610、83178639     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吉祥路28号302房 

  受理单位: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34494219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

  受理单位: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

  联系电话:81597798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信义路21号

  受理单位: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

  联系电话:85548119、85536728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黄埔大道中152号

  受理单位: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

  联系电话:31477843、36502193  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大金钟路23号

  受理单位: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82111698、82111820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汇星路81号

  受理单位: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36962094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公益路39号

  受理单位: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84821833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

  受理单位: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39053211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凤凰大道1号

  受理单位: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

  联系电话:87964812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河滨南路36号

  受理单位: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  联系电话:32886335

 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  邮寄地址:挂绿路12号

  电话接听时间:法定工作日9:00-12:00、14:00-17:00(周五下午学习不对外)。原有的信访、12345等方式均可受理物业服务集中整治的问题线索。为便于问题线索后续办理,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反映问题线索。涉及物业收费、电梯维保、消防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请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问题线索。涉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,请向相关单位的信访、纪检监察部门反映。

  五、反映问题线索的要求

  (一)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客观真实,不得蓄意虚构、造谣、诽谤、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诬陷他人,不得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诱使他人举报。对恶意举报、诬陷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(二)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,请通过其他渠道反映。

  (三)线索提供尽量详细具体,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、物业服务企业名称、问题发生时间、具体情况等,合同文件、缴费凭证、照片、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。

  (四)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调查。

  六、问题线索核实与处理

  政府部门建立了市、区、镇街、社区四级联动机制,通过成立专班、上下贯通、开门整治、分类整治、示范引领等措施开展整治工作。相关单位将全年受理、处理物业服务问题线索,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对举报人、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感谢您对物业小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,建设平安和谐美好家园。

  糖心vlog

  2026年1月14日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分享页面